拉森桩租赁合同
合同编号:
出租房:(甲方)
承租方:(乙方)
乙方因 工程在 工地施工需要租借 ;按照平等互利原则,为明确甲、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经协商一致;签订本合同,以资双方共同遵守。
本合同签约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,具体条款如下:
一、租借物资规格、数量、单价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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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名规格 |
比重kg/m |
单位 |
数量 |
单价(元/米/天) |
赔偿价(元/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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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|
上述借物乙方承诺只用于上述工地,保证不挪作他用。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量,实际数量按双方经办人签字的收、发料单为准,乙方签字的有效人员包括 、 、 、 ,并作为结算依据。
二、租赁期限
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,合同到期时乙方必须将上述租赁物资如数归还甲方,如乙方因为工程需要延期归还,须在期满前一周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,否则作为违约处理,并按 元/米从合同签订日算起。租赁未满一个月按30天算。
三、租金支付方式和结算
合同生效后租金每月结算一次,乙方应在每月到期前日后三日内到甲方处结算,并付清全部租金。合同期满后,租赁物资归还后,七日内付清全部租赁和损坏赔偿金,否则将每日加收0.2%的滞纳金。
四、押金
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/根,押金为 元,承租人交付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,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,租赁期满,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付清租金后,押金一次性退还承租方,如一星期不退还押金,乙方可向甲方收取按每日0.2%的违约金。
五、提取与归还及验收方法
自合同签订日起,乙方应在叁天内提完合同所订物资数量,叁天后所提合同数内物资按合同签订日第三天开始计算租费,超出合同数按实际出库日期计算,乙方提货和归还租赁物资时,应遵守甲方仓库的安全规定,提、退货前叁天内与甲方联系,按甲方指定仓库提、退,乙方提货时必须对租赁物资的质量、数量、规格验收,不合格或有异议,乙方有权拒提,若乙方提取租赁物资即表示对所提物资质量、数量,规格进行了确定。
六、运输及装卸
提货和归还租赁物资时,甲方每次按 元/根收取乙方吊费,费用在押金中扣除,运输由乙方自理。
七、租赁物资保管和维修
1、承租人对物资要正确使用,租赁物资返还时;必须有合同有效人员同行归还,双方检查验收,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,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,并由出租方在入库单上开具损坏赔偿清单,由承租方合同有效人员签订确认,如无合同有效人员同车而行,由送货驾驶员签订后,即视为承租方合同有效人员签字。具体维修赔偿标准(租赁物资缺损赔偿表)如下表所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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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分类 |
验 收 标 准 |
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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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弯曲 |
12米拉森桩:弯曲10-25cm |
250元/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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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米拉森桩:弯曲10-35cm |
250元/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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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弯曲 |
12米拉森桩:弯曲25-40cm |
400元/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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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米拉森桩:弯曲35-40cm |
400元/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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割废钢 |
钢体、边沿等处有多余废钢 |
20元/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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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士 |
拉森桩齿口、构槽清土 |
20元/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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割损 |
底板割坏、头子损坏或撕裂,拉拉森桩边丝割坏 |
50元-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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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 |
严重扭曲、断裂割成几段,反向严重弯曲无法修复等 |
按赔偿价 |
2、上述租赁物资如有缺少实物数量,一律按本合同赔偿价处理,乙方不得用其他租赁物资抵冲或其他借口折扣赔偿,乙方一旦签字提货后,发生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,产生缺损应按本合同赔偿价全额赔偿。乙方如要割桩必须经甲方同意,否则甲方按整根桩全部报废处理,向乙方收取费用(收取费用:按本合同赔偿价)。
八、违约责任
乙方如有将租赁物资转租、变卖、抵押等行为,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,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,并向乙方收取违约期租金,及违约期租金总额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。
九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可向上海闵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、本合同担保单位为乙方担保,对乙方违约造成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经济责任。
十一、本合同一式 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 份;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十二、补充条款:
甲方单位:(盖章) 乙方单位:(盖章) 乙方担保单位:(盖章)
法人代表: 法人代表: 法人代表:
经办人: 经办人: 经办人:
电话: 电话: 电话:
地址: 地址: 地址:
日期; 日期: 日期:
签约日期: 年 月 日